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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水利评标办法的调整

人力资源部(2013/6/9 14:59:37)  来源:安徽省水利厅  浏览:5675

关于调整《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部分评分标准的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广德、宿松县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工作,结合《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1年版)执行情况,现对示范文本中部分评分标准调整如下:

    一、对A、B类项目,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备选方案一中的C值由随机抽取调整为由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确定,一般为0、-1或-2;对C类项目,C值仍按原规定采取现场随机抽取。

    二、将C类项目“投标人信用等级”评分标准调整为“AAA和AA级得5分,A级得4分,BBB级得3分”,A和B类项目不变。

    三、有效报价的二次平均值计算调整如下:

    有效报价的二次算术平均值:招标人编制的最高限价的A1~A2范围内的投标报价去掉n个最高和n个最低投标人有效报价后的其他投标人有效报价,首先自上而下进行排序,对依次相邻报价相差不超过0.5个百分点的两个或多个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后视同一个有效报价,在此基础上再次算术平均即为二次算术平均值。

    同时,备注相应调整为“注:有效报价投标人家数M<5、n=0,5≤M<10、n=1,10≤M<20、n=2,
20≤M<30、n=3,以此类推……”

    四、关于投标人与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仅B类项目中基础处理(含防渗墙)、水工隧洞(大型灌区干渠以上的渠下涵)、挖泥船疏浚三类专业技术工程和A类项目保留投标人类似业绩资格要求,以及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同类工程业绩及其良好记录”赋分项,其他项目取消该赋分项,原该项分值调整到投标总报价分值中。

    五、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1年版)中其余内容不变。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