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安徽万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新闻分类
  电话:
0551-65307321(综合部)
0551-65887562(经营部)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与红枫路交口香枫创意园B座1501室
邮编:230088
传真:0551-65307321
http://www.ahwankai.com
E-mail:ahhuiwankai@126.com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正文

关于合肥市建设工程类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admin(2018/8/30 9:24:10)  来源:本站  浏览:3091

各有关单位:

接省建设厅建人函[2018]2191号、市人社局合人社秘[2018]346号文件通知,2018年度建筑工程类职称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上述文件转发附后(请各相关单位及申报职称的个人仔细阅读,单位有2人及以上人员申报的由单位统一报送,5人及以上人员申报的需提前预约)。同时,文件中涉及的其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二、受理时间及地点

1. 时间:建筑系列初、中、高级职称申报时间为2018910日至20189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逾期不再受理。

2. 地点:庐阳区阜南路51号友谊大厦合肥市城乡建委9楼职称材料受理办公室。

三、申报条件及标准

详见附件4: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2012]151号)

四、申报专业

根据省建设厅文件要求,申报专业为建筑工程、建筑学、给排水工程、给排水-水质监测、城市规划、城市园林、市政道桥、勘测-岩土工程、勘测-工程测量、勘测-水文地质勘察、城镇燃气工程、暖通空调、建筑电气、工程造价、建筑机械、建筑防腐、白蚁防治。非上述专业的申报人员须办理转系列、转专业继续教育培训,详见附件2第六十一条、附件3第四大条第5小条。

五、关于面试答辩

申报高级工程师的答辩事宜省住建厅另行通知。申报初、中级职称面试通知请关注合肥市人事考试网(www.hfrc.net)、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www.hfjs.gov.cn)通知公告,不作另行通知。

六、关于继续教育学时

1. 继续教育证书领取及学时核定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申报人员可以向其主管单位人事教育部门申请领取;非公经济组织可以向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人社局申请领取。

证书领取验印后,个人依据参加培训如实填写并带相关依据资料向上述部门申请审核;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还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市人社局专技处再次审验。

2.其它相关规定详见附件3第四大条第2小条。

七、关于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5

八、其它问题

1. 关于收费

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300/人,中级160/人,初级100/人,破格申报、正常申报正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人员均需要参加面试,面试费为100/人。

2.持相对应资格证书的申报人员,申报标准、继续教育学时需与正常职称申报资料一致,

3.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63536503、62674267、62691165

材料受理预约电话:62691165

转岗培训联系电话:63366701


附件1: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 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3: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合肥市201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4:《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附件5: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6:申报所需表格汇总

附件7:《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

附件:
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doc

26.00K

下载
关于印发《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 实施办法》的通知(附件2).doc

43.00K

下载
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合肥市201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3).doc

31.00K

下载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附件4).doc

52.50K

下载
申报材料清单(附件5).xls

12.50K

下载
申报用表格汇总(附件6).rar

93.36K

下载
《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附件7).doc

118.50K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