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执业师注册管理信息化建设,实行注册核准办理电子化,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研发了安徽省二级执业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目前该系统中的建造师模块已开始试运行。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0月29日起正式启用新系统,原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将关闭。为确保正常启用新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录入口
可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的“注册二级建造师业务系统”入口登录;也可通过安徽省建设干部学校(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门户网站上“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服务平台”登录。
二、申报核准流程
新系统启用后,注册业务的申报核准流程将改为:建造师本人通过新系统个人版提出注册申请,其聘用企业确认后,通过系统提交数据,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受理与审查后,集中上报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申报采用承诺制,申请人和其聘用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在办理注册业务前,须在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完成实名认证,达到中级认证标准后,才能发起相关业务。
3.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收集整理、报送、发放等工作,其中办理初始注册、重新注册、遗失补办的,需收取申请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在业务办结、证书打印完成后,安排人员携带申请人提供的照片前往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窗口集中办证。
4.二级建造师注册办理业务指南见附件。新系统的操作说明、常见问题解答等可登陆二级执业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查询。
联系人:朱海平 联系电话:0551-62999849。
特此通知。
附件:二级建造师注册办理业务指南
2018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