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统计员:
根据调研,本年折旧、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营业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少统、漏统、错统现象比较突出。为落实实事求是、依法统计的要求,切实提高财务指标数据填报质量,特提请您在填报时注意以下事项。谢谢!
一、本年折旧:折旧年限请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结合本企业实际确定。
注意:是本年折旧是全年累计数,不是12月的当月数。
二、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除包括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外,同时应包括:
1.奖金、津补贴,以及各项职工福利(如企业提供的免费的就餐费、班车费用、节假日发放的实物福利等)。
2.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以及劳动保险、商业保险。
3.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高管工资、销售提成等。
4.解除劳动关系给予职工的补偿。
注意:
1.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不漏劳务派遣人员工资。
2.应付职工薪酬是总分账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不是资产负债表中期末余额。
3.应付职工薪酬是全年累计数,不是12月的当月数。
三、应交增值税: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根据会计科目计算: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二是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应退税额+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计算时:
1.不漏出口退税(包括免抵退应退税额)、福利企业退税。
2.不漏进项税额转出。
3.不漏缓交的增值税。
4.本期发生的进项税额应全部参与计算,不设置留抵,也不抵扣上年年末的留抵。
注意:应交增值税是全年累计数,不是12月的当月数。
四、税金及附加: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水利基金、环境保护税等税费。
注意:税金及附加是全年累计数,不是12月的当月数。
五、其他收益:从政府获得的各类奖励和补贴(助)收入,凡是与日常活动有关的均要计入其他收益中,比如“专精特新”奖补、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研发奖补等。
注意:其他收益是全年累计数,不是12月的当月数。
六、营业利润: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计算时:
不漏其他收益。
注意:营业利润是全年累计数,不是12月的当月数。
七、营业收入:应同时包括当年已销售但未开票的收入。
注意:营业收入是全年累计数,不是12月的当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