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星期,最最振奋人心的消息恐怕就是个税又要降了!
10月20日,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大亮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揭开面纱。
当天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届时,折算到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具体规定如下↓↓↓
家有老人有小孩的A先生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203元(公积金12%,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3元),每月房租4000元,有一子女上幼儿园,同时父母已经60多岁。
在10月1日之前,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每月需缴纳324.7元个税。
在10月1日之后的过渡期,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每月需缴纳83.91元个税。
2019年1月1日之后,根据新政策,A先生享受住房租金12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1000元扣除(非独生),所以,应纳税所得额=10000-5000-2203-1200-1000-1000=0元。
也就是说,月入一万基本不用交税了!
公众可以在2018年11月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首页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所得税司(邮政编码:100038),并在信封上注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