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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综合部(2013/5/16 10:32:36)  来源: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  浏览:4889
 

关于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 徽 省 水 利 厅             

皖水基函〔2013604

 

各市水利(水务)局,广德县水务局、宿松县水利局,厅直各单位,各在皖水利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自2013年起,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不再按年度集中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

    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项目法人和省水利行业协会等通过日常管理,对企业从业行为进行考评,以2012年度评价分值为基数,守信加分、失信减分、动态管理。有关信用等级和对应分值标准、信用等级在招投标及资质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仍按现行规定执行。企业首次进入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办理备案手续时,其信用等级确定为A级,具体分值为80;企业退出安徽水利建设市场,一年后再次进入安徽水利建设市场的,其信用等级确定为A级,具体分值为75分。

    二、开展合同履行评价

    开展合同履行评价,促进施工企业守信履约。由我省各在建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对承建工程的施工企业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等级按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等四个档次确定(具体办法我厅另行制定),其中:优秀档次不超过参评合同标段数量的20%。被评为较差档次的企业,每个标段每次信用分值扣减2;被评为一般档次的,每个标段每次信用分值扣减0.1分;被评为优秀档次的,每个标段每次信用分值增加0.1分。有关合同履行评价的相关情况由省水利厅在相关媒介公布。

    三、鼓励建设优质水利工程

    鼓励施工企业建设优质水利工程,创建水利工程施工标准和示范管理工地,促进水利建设项目施工管理规范化。

    1、企业所承建的水利工程项目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鲁班奖、詹天佑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水利部大禹奖、省级住房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全省建设系统最高质量奖项),或企业所承建的水利工程发挥重大社会经济效益、或在抢险救灾等事件中有突出贡献,受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且在获奖或表彰前一年内无A级不良记录、合同评价全部为良好以上档次(合同评价前信用等级为AA级及以上、市级评价在等次以上)、优秀率不低于20%的,加3分(多项奖只计一次、不重复加分)。

    2、所承建的水利工程项目获安徽省水利优质工程奖、或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且获奖或表彰前一年内无A级不良记录、合同评价无较差档次的,加2.5分(多项表彰只计一次、不重复加分)。

    3、被评为安徽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示范工程和施工管理标准工地(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另行制定,并由水利行业协会组织评定)、且在获奖前一年内无A级不良记录的,每一项分别加2分、1分。

    4、如一个标段(项目)同时获得上述三条两个以上奖项或表彰的,仅选最高奖项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

    上述以外的奖项一律不加分。

    四、加大常态化的检查力度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要以中标后的合同履行为重点,利用稽察、督查、检查、互查等措施,加大水利建设全过程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违规以及合同履行不到位情形的,按以下标准扣减信用分值:

    1、依照我省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管理相关规定,认定为A级不良行为的,每发生1次扣4分;认定为B级不良行为的,每发生1次扣3分;被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警示通知的,每发生1次扣2分。因上述情形合同评价已被评为较差并扣2分的,再扣减与上述扣分标准相应差值,不重复扣分。

    2、施工企业在资质申请、信用档案备案、水利建设奖项申报过程中,所上报资料中存在弄虚作假的,扣减信用分值。个人证件为虚假的,每次扣1分;部分材料或社保的部分险种或部分人员不属实的,每项扣1分;在招投标活动和工程建设中发现有备案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

    3、施工企业在参与水利工程投标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流标的,每次扣1分。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情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

    具体包括:投标文件明显不完整;已购买招标文件、未及时通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或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未导致流标的;投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经认定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以无效资料投标的;其他经认定的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情形。

    4、施工企业投标文件承诺或合同约定的施工管理人员不能到岗履约的,除按合同履行评价办法扣减合同履行分值外,还将取消该未到岗施工管理人员的备案资格,3年内不受理该人员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的施工备案申请。

    5、施工企业及职工违反法律或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被司法机关认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信用等级直接降为CCC级,信用分值为55分。

    五、信用等级升级管理

    信用等级为CCC级或BBB级的施工企业,该项等级公布后,一年内该企业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从业行为规范,未发现违法违规投标行为,承建的工程质量合格,在我省有固定办公场所、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有相应的施工管理力量,且人员社保及工资关系健全,内设机构及管理制度规范的,经施工企业申请、省水利厅组织核查,信用等级可相应升一级(升为BBB级或A级,对应信用分值为60分或75分)。

    六、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各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督促项目法人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和合同履约管理。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诚信意识,规范从业行为,共同打造诚实守信、规范有序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

    本通知自201361日起执行,有关信用等级赋分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013514